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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健怡

资深顾问
简介

李律师在国际仲裁和商业诉讼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她是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HKIAC) 的 HK45 委员会干事。2018 年,李律师成为HKIAC认可仲裁庭秘书。

李律师善于处理知识产权和技术、投资金融、合资企业、许可和分销、国际货物贸易和销售、能源和自然资源等领域的纠纷。其中涵盖香港高等法院以及在香港、伦敦、中国大陆和新加坡等司法管辖区进行的仲裁,并涉及各种司法管辖区法律和规则,包括 HKIAC、CIETAC、UNCITRAL 规则、ICC 规则和 LMAA 条款。

李律师就国际纠纷的各个方面为客户提供咨询和代理,包括跨境资产保全、禁诉令以及在不同司法管辖区执行和撤销仲裁裁决。

李律师是香港高等法院执业律师,曾在本所伦敦办事处的诉讼和监管部门工作。

专业资质香港高等法院事务律师

经历

代表一家香港上市资产管理投资公司就其投资一家美国NASDAQ上市公司的价值超过一亿美元的SPAC收购/期权纠纷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提起仲裁并获得胜诉。于北京金融法院成功申请其第一宗就香港仲裁针对被告作出的财产保全。
代表赛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其与中国合资伙伴之间价值数十亿美元的纠纷,其中涉及在香港的仲裁程序,以及向香港法院申请反诉讼禁令以限制中国法院的诉讼程序。
代表国营企业通用美康医药有限公司就其在香港法院与德国起诉方有关国际贸易的诉讼启动并处理管辖权异议,在香港高等法院上訴法庭代表客户获得胜诉: Haller AG & Anor v Vestey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 & Ors [2023] 1 HKLRD 39。
代表一家以色列科技公司对一家中国主要资讯科技公司提起有关违反专利使用许可协议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仲裁并胜诉,客户获得全额赔偿及讼费。于中国内地法院成功申请针对被告的财产保全。
代表一家总部设在美国的服装制造商就涉及在香港进行仲裁程序的可转换债券和期权协议的纠纷与香港一家私募基金进行诉讼。
代表一家中国领先的电力工程公司对越南发电厂营运公司提出因电厂工程、采购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赔偿,索赔超过五千万美元。
代表一家大型的中国数据转换公司为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的仲裁进行辩护,涉及建立和运营电子书分销平台的争议,索赔和反诉约为五千万美元。
代表一家中国的网络游戏专业公司就其与香港一家私募基金的纠纷提供法律服务,该纠纷涉及在香港进行仲裁程序的可转换债券协议的纠纷,以及Mareva禁制令(涉及Chabra管辖权),担任代理律师。
代表一家亚洲领先的矿产投资和贸易公司向被告一家香港贸易公司提出索赔。 该争议起源于双方之间的一项铁矿石买卖合同,并根据香港法律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仲裁中处理。处理结果给予原告全额损害赔偿。并根据仲裁裁决成功向香港高等法院针对被告申请清盘:Lucky Resources (HK) Ltd [2016] 4 HKLRD 301。
根据贷款安排协议、公司和个人担保,代表东南亚一家大型银行集团,就其针对一家香港/新加坡媒体集团的索赔提供法律意见并提诉香港法院。
代表印度一家银行就其于比利时起诉数家香港公司及保存其于香港的钻石抵押品提供法律意见和协助。
为一家中国医疗器械制造商有关国际贸易和商品服务销售提供长期法律意见。
代表中国船级社就在香港南丫岛附近发生的渡轮事故的公开调查中提供法律服务。在这次调查中,中国船级社完全脱罪。
 
语言
  • 英文
  • 中文(广东话)
  • 中文(普通话)
教育背景
  • 香港大学法学专业证书(优异)2012

  • 香港大学法学学士(院長嘉許名單)2011

  • 香港大学工商管理及法学学士 2009

会员资格和附属机构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45委员会干事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认可仲裁庭秘书
  • 仲裁女性俱乐部 (WIA)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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