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政府暂停FCPA执法:最新动态与应对建议
2025年2月10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了关于《暂停执行〈反海外腐败法〉以促进美国经济与国家安全》的行政命令(“《行政命令》”),1要求美国司法部立即暂停所有基于《反海外腐败法》(FCPA)的刑事调查与起诉,并责成美国新任司法部长Pam Bondi在180天内提交FCPA执行政策的修订方案。同时,美国白宫发布了题为《事实说明:特朗普总统通过调整FCPA执法恢复美国竞争力与安全》的政策解读(“《事实说明》”)。2此次调整被视为特朗普“美国优先”政策在跨境监管领域的延伸,可能对全球商业合规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在《行政命令》发布前五日,司法部长Bondi签署了政策备忘录,宣布将FCPA执法集中于与卡特尔及跨国犯罪组织相关的海外贿赂案件,缩减对普通商业贿赂的追责力度。感兴趣的读者可参考我们此前对该政策备忘录的解读。3
一、 《行政命令》的核心要点
《行政命令》旨在消除美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因“过多合规负担”导致的劣势,提高美国企业的全球竞争力。其主要内容包括:
1. 美国经济及国家安全优先
- 特朗普政府主张,针对美国个人及企业的FCPA执法,因“被过度使用”且“不可预测”,不仅浪费有限的检控资源,还极大损害美国企业的商业竞争力及美国经济的全球竞争力,致使美国企业在关键矿产、深水港口及其他关键基础设施和资产方面丧失商业战略优势,进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
- 特朗普政府主张,当前FCPA的执法活动已实质性妨碍美国外交目标的实现,干预总统外交事务权力。《行政命令》旨在维护总统开展外交事务的权力,消除对美国海外商业活动的不必要限制,以促进美国经济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
2. 审查FCPA执法方针及政策
- 司法部长应在《行政命令》发布的180天内(可酌情延长180天),审查FCPA调查及执法行动的指导方针和政策,在此期间:
- 除司法部长针对特定案件作出豁免决定外,全面暂停新FCPA调查或执法行动;
- 详细审查现有FCPA调查及执法行动,并采取适当措施,以恢复FCPA执法的合理界限,同时维护总统在《宪法》项下的外交事务权力;
- 更新FCPA调查及执法行动的指导方针或政策,确保充分促进总统外交事务权力的行使,同时优先考量美国利益、国家经济竞争力以及联邦执法资源的有效使用。
- 在新的指导方针或政策发布后启动的或仍在进行的FCPA调查和执法活动应受新方针或政策的约束,并得到司法部长的特别授权。
- 发布新的指导方针或政策后,司法部长应评估是否有必要采取额外措施,例如针对过往的不当FCPA 调查和执法行动采取补救措施,并视情况自行决定或向总统建议采取适当措施。
二、 《事实说明》的核心要点
《事实说明》对《行政命令》的背景及目的进行了解释,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美国国家安全需要经济实力的支持
- 《事实说明》进一步强调FCPA的过度执法导致美国公司被禁止从事国际竞争对手所采取的“常见行为”,造成“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 FCPA过度执法侵犯了美国总统在《宪法》第二条项下“进行外交事务的权力”。
- FCPA的解释和执法范围不断扩大,给美国带来巨大的经济成本。2024年,美国司法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共计开展26起FCPA执法案件。截至2024年年底,至少有31家公司正在接受FCPA执法调查。过去的十年中,平均每年有36起FCPA执法案件,这对美国企业和执法部门而言意味着巨大的资源消耗。
2. “美国优先”的去监管化态势
- (1) 《事实说明》进一步强调,特朗普政府将优先考虑美国的经济利益和国家安全,致力于削减阻碍美国企业发展的繁琐法规,提高美国企业的全球竞争力。
- (2) 自重新上任以来,特朗普已签署多项旨在增强美国经济竞争力的行政命令,包括加强美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领导地位,以及对墨西哥、加拿大等国征收关税。
- (3) 特朗普政府已重新谈判包括《美墨加协定》在内的多项贸易协定,确保为美国工人和企业获取更有利的条件。
三、 潜在影响与企业应对建议
《行政命令》的发布并不意味着FCPA的效力被中止或废除。依据美国宪法,美国国会具有立法权,而FCPA作为国会正式通过的立法,现被代表行政权的总统以行政命令的形式单方面暂停执行。此举是否将引发合宪性诉讼,目前仍有待观察。
《行政命令》暂停了美国司法部对FCPA的刑事执法,包括暂停开展新的调查或执法行动、详细审查现有调查或执法案件,以及修订现行指导方针或政策。值得注意的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与司法部共同拥有FCPA执法权。证券交易委员会作为独立机构,其对FCPA的民事执法权未直接受到《行政命令》的影响。这意味着在美上市的公司仍须履行FCPA项下的账簿记录与内控义务,证券交易委员仍有权对FCPA项下的会计条款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与处罚。
此外,FCPA针对违反“反贿赂条款”行为的诉讼时效为自贿赂行为完成之日起五年内。该追诉时效将覆盖并超出特朗普总统的四年任期。FCPA的执法政策在未来存在回调可能性。若企业利用当前刑事执法暂停期进行高风险交易,未来在新一届政府上任后修订或回溯法案时可能面临法律追责的风险。
再者,违反FCPA的行为往往可能同时触发多重法律风险。例如,过往的FCPA调查中,部分商业贿赂行为可能同时涉嫌构成串通投标、商业欺诈或垄断等违法行为。尽管《行政命令》暂停了对FCPA的刑事执法,但腐败问题依然可能是美国检察官办公室的关注重点。检察官办公室仍可依据《旅行法案》、邮件和电信欺诈条款以及《反洗钱法》等替代性法律路径,对涉嫌海外贿赂的行为展开追诉。
同时,FCPA近十年的强势执法活动已在全球范围内产生显著的示范效应。英国及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已构建起反腐败跨境监管网络。对此,跨国企业仍需确保其合规体系的有效性,以从容应对多法域监管的挑战。
鉴于新的执法方针尚未出台,FCPA未来的执行方向和具体政策落地仍充满不确定性。我们建议企业以“底线思维”应对短期不确定性,同时不断健全自身合规体系,为多极化监管时代的挑战做好长期准备。
我们将密切关注司法部后续动态。如需进一步讨论,请随时联系我们的团队。
1Pausing 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 Enforcement to Further American Economic and National Security
2Fact Sheet: President Donald J. Trump Restores American Competitiveness and Security in FCPA Enforcement
3《欧华合规 | 美国新任司法部长发布FCPA执法范围调整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