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大明
合伙人合伙人, 国际仲裁亚太区共同负责人
杨大明律师是是欧华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和国际仲裁亚太区共同负责人。杨律师是取得英格兰和威尔士执业资格的讼辩律师,并在最近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粤港澳大湾区香港法律执业者考试。
杨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包括商事仲裁及国际诉讼。杨律师在处理国际纠纷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涉及的领域包括货物/贸易和商品销售、合资企业、能源和离岸项目、国际投资和技术。杨律师在包括澳大利亚、北京、香港特别行政区、上海、新加坡、瑞士、伦敦、斯德哥尔摩和美国各地处理仲裁纠纷的丰富经验,涉及范围广泛的辖区、管辖法律和仲裁机构,包括美国仲裁协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会、伦敦国际仲裁法院、伦敦海事仲裁协会、斯德哥尔摩商会、新加波海事仲裁院、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杨律师是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理事会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用户委员会的成员。
2013年杨律师当选为上海政协委员, 并任命协助上海发展成为国际仲裁中心。于2015年,杨律师作为领导小组成员之一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提交了有关“打造上海为航空航运融资租赁中心”的方案并获评为2016年“年度优秀提案”。2019年1月,杨律师当选上海政协常委。
杨律师自2011年起每年获《钱伯斯亚洲太平洋》评为争议解决:在华仲裁领域的领先律师。客户赞誉他具有“极其丰富的经验”,并具备“良好的法律见解”。2018年《亚太法律500强》指出“杨律师‘在解决纠纷方面具有良好的普通法背景和经验-他的强项在于能够灵活运用案件的框架并决定一个胜利的策略’。” 自2016年每年起,杨律师获《商法杂志》评为法律精英“The A List” 100位中国业务优秀律师。
自2011年起,杨律师接受任命担任仲裁员,并在各种场合被任命为各个司法管辖区的仲裁员(包括紧急仲裁员)。
经历
经验
- 国际仲裁
- 诉讼
- 国际投资和项目
- 公司、股权和合资企业
- 国际货物销售和分销合同
- 知识产权、技术和生命科学
- 私募股权、金融机构和破产程序
- 能源和离岸项目
- 酒店、体育和娱乐业
- 海运、交通和保险
其它近期案件
涉及国际投资和项目的争议
- 代表两名投资者就可再生能源行业投资根据双边投资条约提出的索赔。
- 代表某地方政府处理投资者因未能在基础设施项目中分配优先股而提出的索赔,涉及香港仲裁程序。
- 代表一家中国公司处理因其在非洲国家一座战略矿山的运营而产生的索赔,涉及香港仲裁程序。
- 代表一家中国公司处理其在加勒比国家收购石油勘探权而引起的索赔,涉及伦敦仲裁程序。
- 代表一家中国公司处理中东水泥厂建设项目,涉及斯德哥尔摩仲裁程序。
与公司、股东及合资企业有关的争议
- 代表赛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其与中国合资伙伴之间价值数十亿美元的纠纷,其中涉及香港仲裁程序,以及向香港法院申请反诉讼禁令以限制中国法院的诉讼程序。
- 代表一家中国食品饮料公司就与其韩国合资伙伴的纠纷在香港法院提起的执行程序进行代理。
- 代表一家亚洲领先的企业集团就其与中国合资伙伴之间价值数十亿美元的纠纷,在香港以全中文进行仲裁程序。
- 为一家美国制药公司就其与在中国的合资伙伴的纠纷在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 代表一家美国视频游戏公司处理其与中国合作伙伴的合资企业纠纷,其中涉及新加坡仲裁程序。
与国际货物销售和分销合同有关的争议
- 代表空调和白色家电制造商美的集团就其在以色列的长期经销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服务,该纠纷涉及新加坡的仲裁程序和新加坡上诉法院关于撤销仲裁裁决的主要案件。
- 代表中国一家领先的钢铁企业集团就其从澳大利亚供应商进口原材料的纠纷,其中涉及澳大利亚仲裁程序。
- 代表中国某企业集团就其向欧洲买家供应设备提供法律服务,并涉及在瑞士进行仲裁程序。
- 代表中国一家领先的钢厂就其涉及与第三方的纠纷提供法律服务,该纠纷涉及在香港的仲裁程序及关于违反美国反倾销条例。
- 代表一家领先的欧洲消费品制造商就其与中国制造商因涉嫌使用童工而产生的纠纷提供法律服务,该纠纷涉及香港和中国的仲裁程序。
与知识产权、技术和生命科学有关的争议
- 协助一家全球领先的电讯公司有关海底电缆在公海的责任提供法律意见。
- 代表一家以色列公司就其根据技术许可协议拥有用于移动电话的技术与一家中国制造商之间的诉讼提供法律服务,该纠纷涉及香港的仲裁程序。
- 代表一家美国的医疗器械制造商,在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程序中,对其在中国的被许可人提起诉讼。
- 代表一家中国医疗器械制造商就其与欧洲买方的纠纷提供法律服务,该纠纷涉及在香港的仲裁程序。
- 代表一家美国研究机构追讨提供临床测试服务的报酬,涉及在香港的仲裁程序。
与私募股权、金融机构和破产程序有关的争议
- 代表一家总部设在美国的服装制造商就可转换债券和期权协议的纠纷与香港一家私募基金进行诉讼,其中涉及香港仲裁程序。
- 代表Re Lucky Resources (HK) Ltd案中的申请人,与香港的主要法院机构交涉和处理清盘程序与执行仲裁裁决之间的关系问题。
- 协助一家中国投资基金处理因收购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的交易失败引起的索赔,涉及在香港的仲裁程序和在中国大陆的资产保全。。
- 协助一家中国银行就一家总部设在新加坡的离岸实体的破产的执行选择。
- 协助国际客户根据中国大陆与香港之间的破产程序互助安排从香港法院获得命令。
与能源和离岸项目有关的争议
- 代表广州打捞局就其浮式钻井平台 "华天龙号 "就数百万美元的海上钻井合同提出的索赔案提供法律服务。此案是在香港法院审理的一个重要案件,确立了香港的君主豁免权。
- 代表一家中国承包商就其与越南承包商之间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一家中国公司与一家挪威公司就10艘油轮的销售在伦敦进行仲裁,并在此案中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一家领先的中国能源公司处理其与一家中东公司在该国钻油井的纠纷。该纠纷在香港通过仲裁得到解决。
- 代表一家主要的中国能源公司就该公司出售石油及其涉及在新加坡的交易方破产后的权利和义务。
与酒店、体育和娱乐业有关的争议
- 代表一家中国公司处理与某国际知名体育赛事的转播权有关的纠纷,涉及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分会提起仲裁程序。
- 代表一家专门从事环保和可持续建筑业务的中国房地产开发商处理与几家酒店和住宅项目有关的纠纷,涉及在香港的仲裁程序。
- 代表一家全球连锁酒店处理其与当地合作伙伴因中国一家酒店的经营产生的纠纷,涉及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的仲裁程序。
- 代表一家专门从事网络游戏业务的中国公司处理与香港一家私募股权基金因可转债协议产生的纠纷,涉及在香港提起的仲裁程序以及在香港申请发放的马瑞瓦禁令(涉及第三方资产冻结令)。
- 代表一家中国电子书软件制造商指控一家美国公司涉嫌窃取知识产权,涉及在香港的仲裁程序。
与海运、交通和保险有关的争议
- 代表一家中国领先的班轮公司处理其与欧洲交易对手之间涉及伦敦仲裁程序的长期合作协议。
- 代表一架飞机的购买者处理其与机场当局之间的欠款问题。
- 代表一家领先的保险公司就其投保的货物在中国的一艘船上被盗,及在伦敦和中国的仲裁程序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江苏东方船厂就一起造船合同纠纷起诉希腊船东,此诉讼涉及伦敦的仲裁和法院程序,是根据英国仲裁法进行上诉的主要机构。
- 代表中国船级社就在香港南丫岛附近发生的渡轮事故的公开调查中提供法律服务。在这次调查中,中国船级社完全脱罪。
- 英文
- 中文(广东话)
- 中文(普通话)
- 华威大学(法律和商业研究学士)
- 香港大学,法律深造证书
见解概述
出版物
英文书籍
- 《香港仲裁法实用指南》(2011、2014、2017); Sweet & Maxwell
中文书籍
- 《证据法》(2021年);法律出版社
- 《合约的履行、弃权与禁反言》(2018);法律出版社
- 《国际货物买卖》(2011);法律出版社
- 《国际仲裁法》 (2006);法律出版社
- 《禁令》(2000);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主要文章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修订规则促进多样性和可持续性(2024年6月)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关于TPF的新仲裁规则(2024年1月)
- 《关于跨境执行判决的开创性安排》(2023年11月)
- 新的曙光?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就修订后的仲裁规则进行磋商(2023年10月)
- 北京金融法院首例成功保全财产(2023年5月)
近期会议与演讲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第三方资助研讨会(2024)
- 应对股权投资纠纷的挑战和策略——国际商会青年仲裁和替代性争议解决论坛(2024年)
- 香港仲裁周活动 – 新时代仲裁 (2021)
- 中国仲裁周活动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案件管理 (2021)
- 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的国际仲裁研讨会(2019)
- 2019年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主办的欧华律师事务所模拟仲裁活动
- 国际商会 (ICC) 菲律宾首届仲裁日 (2018)
其他信息
- 杨律师是香港大学法学硕士仲裁课程的客座导师
会员资格和附属机构
- 中国人民政治协会会议上海代表团成员
- 沪港经济发展协会执行董事和荣誉法律顾问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海事仲裁院、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的在册仲裁员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理事会成员
-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用户委员会成员